专业 | 人数 | 收费标准 |
电子商务 | 90 | 收费标准按照教育局规定为准 |
化工工艺 | 182 | 收费标准按照教育局规定为准 |
机械设备维修 | 147 | 收费标准按照教育局规定为准 |
食品加工与检验 | 137 | 收费标准按照教育局规定为准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145 | 收费标准按照教育局规定为准 |
化学制药 | 89 | 收费标准按照教育局规定为准 |
化工工艺 | 108 | 收费标准按照教育局规定为准 |
化工分析与检验 | 87 | 收费标准按照教育局规定为准 |
环境保护和检测 | 142 | 收费标准按照教育局规定为准 |
化工工艺 | 103 | 收费标准按照教育局规定为准 |
化学制药 | 200 | 收费标准按照教育局规定为准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132 | 收费标准按照教育局规定为准 |
机械设备维修 | 142 | 收费标准按照教育局规定为准 |
建筑施工 | 102 | 收费标准按照教育局规定为准 |
电子商务 | 155 | 收费标准按照教育局规定为准 |
会计 | 177 | 收费标准按照教育局规定为准 |
市场营销 | 115 | 收费标准按照教育局规定为准 |
幼儿教育 | 133 | 收费标准按照教育局规定为准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145 | 收费标准按照教育局规定为准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176 | 收费标准按照教育局规定为准 |
录取规则:
1、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专业志愿择优录取,艺体类专业在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双上线的前提下,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专业志愿择优录取,艺体类专业在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双上线的前提下,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专业志愿择优录取,艺体类专业在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双上线的前提下,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学院录取
学院录取采用“专业志愿清”的录取办法,即对已经投档的考生,按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由学院审核在专业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如学 院按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完成招生计划,则该专业录取结束;如学院按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在已投档的自由考生中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 序,由学院审核在剩余专业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依此类推,直至完成招生计划。如学院按考生所有专业志愿仍未完成招生计划,则在已投档的自由考生中按考生服 从专业调剂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由学院审核在剩余专业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直至完成招生计划。
5、我院调阅考生档案平行志愿的比例不超过105%,顺序志愿调档比例不超过120%。
6、我院调阅考生档案平行志愿的比例不超过105%,顺序志愿调档比例不超过120%。
7、 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对2021年招生工作进行解释。
毕业证书:学生完成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和教育环节,达到规定学分,符合毕业条件的人发行国家认可学历的大学水平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