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
专业 | 人数 | 收费标准 |
电子商务 | 96 | 收费标准按照教育局规定为准 |
化工工艺 | 87 | 收费标准按照教育局规定为准 |
机械设备维修 | 90 | 收费标准按照教育局规定为准 |
食品加工与检验 | 94 | 收费标准按照教育局规定为准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195 | 收费标准按照教育局规定为准 |
化学制药 | 106 | 收费标准按照教育局规定为准 |
化工工艺 | 128 | 收费标准按照教育局规定为准 |
化工分析与检验 | 93 | 收费标准按照教育局规定为准 |
环境保护和检测 | 176 | 收费标准按照教育局规定为准 |
化工工艺 | 126 | 收费标准按照教育局规定为准 |
化学制药 | 128 | 收费标准按照教育局规定为准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97 | 收费标准按照教育局规定为准 |
机械设备维修 | 200 | 收费标准按照教育局规定为准 |
建筑施工 | 196 | 收费标准按照教育局规定为准 |
电子商务 | 193 | 收费标准按照教育局规定为准 |
会计 | 119 | 收费标准按照教育局规定为准 |
市场营销 | 160 | 收费标准按照教育局规定为准 |
幼儿教育 | 199 | 收费标准按照教育局规定为准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120 | 收费标准按照教育局规定为准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109 | 收费标准按照教育局规定为准 |
录取规则:
1、学院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2、我院调阅考生档案平行志愿的比例不超过105%,顺序志愿调档比例不超过120%。
3、我院调阅考生档案平行志愿的比例不超过105%,顺序志愿调档比例不超过120%。
4、学院录取
学校录取采用“专业志愿清”的录取办法,即对已投档的考生,按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到低排序,经学院审核后,在专业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如考生已完成第一专业志愿,则专业录取结束;如考生已完成第一专业志愿,则专业录取结束。
5、我院调阅考生档案平行志愿的比例不超过105%,顺序志愿调档比例不超过120%。
6、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专业志愿择优录取,艺体类专业在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双上线的前提下,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7、 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对2021年招生工作进行解释。
毕业证书:学生完成了人才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和教学环节,达到了规定的学分。符合毕业条件的,授予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